九年沉冤罄竹難書,何時還我公道?
衡陽市申泰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泰公司)是由原衡陽市農機供應公司改制而來,是一家小微民營企業(yè)。公司有150多名員工,承擔原農機公司全部債務,接受全部資產,安置全部員工,所有員工醫(yī)保、社保無一拖欠,員工的住房問題由衡陽市特批的衡陽市先鋒路31號舊房拆遷改建解決。
曾被衡陽市農機局開除的謝某偉獲知拆遷建房消息后,謊稱有資金、資質和社會資源。遂以個人身份同焦某文為丙方與甲方申泰公司、乙方謝某偉、張某簽訂了《關于南城雅郡項目合作開發(fā)暨總承包協(xié)議書》。
謝謀偉違反協(xié)議私自將項目工程轉包給賀某球,引進賀某球的300萬質保金作為自己入股本金進行空手套白狼;在未經申泰公司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變更工程設計圖紙,設下申泰公司不能按時交房的陷阱;指使馬仔鬧事,將工程無故停工,精心策劃,強行采取欺詐、威逼等黑社會手段,巧取豪奪正未建主體工程贏利,視作股金分紅,強迫申泰公司在事先準備好的《項目投資股份轉讓協(xié)議書》上簽字,并接受將股份折人民幣1097萬元進行轉讓。
在原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陽某云,原雁峰區(qū)法院院長肖某亮等指使下,雁峰區(qū)法院將《房產抵股份轉讓款協(xié)議》判決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判決申泰公司賠償違約金160萬元,傭金20萬元;無視合理訴辯,搞多頭惡意訴訟,又判決承擔資金占用損失費800余萬元;法庭無視湖南省高院2017年8月31日的(2017)湘民申1147號民事裁決書:指定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案情冤如竇娥,歷時九年。官司導致申泰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停止,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朱某蓮及相關負責人被雁峰區(qū)人民法院下達了(2019)湘0406執(zhí)690號限制消費令,招商引資項目近乎擱淺,職工六年未發(fā)工資,訴訟費花去超百萬。職工哭訴無門,民營企業(yè)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一、三份無效合同使申泰公司深陷官司陷阱。
2008年11月7日,謝某偉以個人名義同申泰公司、張某等簽下了《關于南城雅郡項目合作暨總承包協(xié)議書》,個人占股15%,實際出資135萬元,合同明確規(guī)定,承包方不準轉包,不準轉讓,不向外引進人員承包。
謝某偉以此總承包合同為依據將工程以1280元/㎡轉包給賀某球,賀某球再以970元/㎡轉包給他人,僅此一項謝某偉違背合同規(guī)定,私自轉包侵吞工程款近830萬。謝某偉未按合同履約再注入項目資金,當工程建完基礎時,使工程被迫停工,并暗中指使社會人員鬧事,采取欺詐、威逼、強迫等黑社會手段,用事先準備好的《項目投資股份轉讓協(xié)議書》合同,迫使申泰公司簽字,接受他將股份作價1097萬元進行轉讓,并簽下許多不平等附加條款。朱某蓮、鄒某坤等人為確保公司員工住有所保,不使工程爛尾,只能忍氣吞聲屈從。
由于工程未建成功,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謝謀偉又如法炮制,用欺詐、威逼等黑社會手段于2010年8月29日強逼申泰公司簽訂了一份《房產抵股份轉讓協(xié)議》,以房產抵股份,為申泰公司進一步陷入官司又挖下了大坑。
二、法官與謝某偉相互勾結,指鹿為馬,申泰公司幾審敗訴,被動挨打。
謝某偉不勞而獲兩千萬巨款,但仍貪得無厭,在出售6套住房后,故意留下一套住房和一個1300多平方米的商鋪并以房屋沒有《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為由拒不收房,狀告申泰公司沒按時交房承擔違約金,法院指鹿為馬,將《房產扺股份轉讓協(xié)議》判定為商品房屋買賣合同,判申泰公司向謝某偉支付違約金160萬元,傭金20萬和即將被執(zhí)行的資金占用損失費800余萬元。(2008)湘民0406民初1446號民事判決書和(2008)湘民0406民初1447號民事判決書,凍結申泰公司3000余萬元資產達6年之久。
申泰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中院、省高院,省高院下達了民事裁定書:發(fā)回重審、中止執(zhí)行原判決。衡陽市中院的(2017)湘04民再55、56號裁定書:撤銷本院(2016)湘04民終861、862號民事判決和湖南省衡陽市雁峰區(qū)人民法院(2015)雁民一初字第181|、159號民事判決,發(fā)回雁峰區(qū)人民法院重審。雁峰區(qū)法院重審的判決書與一審判決一致,更為重要的是重審的審判人員與一審審判人員一致,當事人申請法官回避遭到拒絕。
2019年9月5日還對申泰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朱某蓮及相關負責人下達了(2019)湘0406執(zhí)690號限制消費令,朱某蓮外出受阻,就連女兒在廣州做癌癥手術也不能前去探望。
三、法庭對申泰公司的辯解置若罔聞,致使公司負債累累。
申泰公司出具了大量的證據材料并咨詢了北京一家權威法律咨詢中心,證明《關于南城雅郡項目合作開發(fā)暨總承包協(xié)議書》整體無效?!俄椖客顿Y股份轉讓協(xié)議書》是在威逼之下被迫簽下的,利潤分配顯失公平,不是真實意思表達。《房屋抵股份轉讓款協(xié)議》白紙黑字,顧名思義就是以物代償,法官卻將《房屋抵股份轉讓協(xié)議》判為商品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明確的交房標準不是《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且造成該備案表不能按時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謝某偉隱瞞申泰公司私自重新更改設計施工圖紙造成的,謝謀偉才是真正的過錯方。對這些鐵的證據事實,合理合法的訴求,法庭置若罔聞。九年的漫長訴訟路拖垮我們,擊碎了申泰公司百余名員工乞求法律正義公平的信心,導致申泰公司招商不成,幾近癱瘓,公司員工6年未發(fā)工資。
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令下達,申泰公司數千萬的血汗錢將被;合法搶走,100多名員工家庭賴以生存的養(yǎng)老醫(yī)療住房等保障救命稻草即將扯斷。為此只能乞求衡陽市人大能履行人民代表的職能,發(fā)揮人民代表的監(jiān)督作用,監(jiān)督重新審理。
全國民營企業(yè)座談會明確指出:要;保護企業(yè)家人身和財產安全,;對一些民營企業(yè)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一些不規(guī)范行為要以發(fā)展眼光看問題,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yè)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糾正一批侵害企業(yè)產權的錯案冤案。法院判決民營企業(yè)案子要遵循講話精神,保護民營企業(yè)合法權益,為民營企業(yè)營造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