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每一位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的“錢袋子”,利用老年人信息辨別能力較差、風險防范意識不強等弱點,編造各類謊言,制造各種陷阱,坑騙老年人的錢財。
對此,多名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應進一步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guī),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互聯(lián)網時代,很多老年人選擇用網絡豐富自己的生活,不少“坑老”騙局開始從線下轉移到線上。全國人大代表、好醫(yī)生藥業(yè)集團董事長耿福能注意到,當前一些網絡直播間的主播瞄準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過對老年人噓寒問暖,甚至直呼老年人為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等方式,利用“親情攻勢”誘導老年人下單購物。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發(fā)現(xiàn),網絡上各類新式“坑老”騙局層出不窮,且手段不斷升級。一些網絡直播間通過編故事、立人設等方式,誘導老年人購買高價服務或虛假產品,比如各類號稱能包治百病的“神藥”以及所謂收藏價值極高的“古董字畫”等,不僅給老年人帶來了經濟損失,也嚴重影響了其身體健康和家庭和諧。
網絡保險銷售廣告以低價或免費為誘餌,誘導老年消費者購買或體驗后進行連續(xù)自動扣款;個別短視頻平臺利用算法鎖定老年人推送離奇、浮夸“微短劇”,以極低價格誘導其繼續(xù)觀看并默認開通免密支付;短視頻或購物平臺廣告彈窗誘導“抽獎”,點擊后會被跳轉至第三方支付平臺自動扣款……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在調研中發(fā)現(xiàn),當前網絡上暗含各類自動扣費陷阱,老年人由于對網絡技術和規(guī)則了解有限,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往往會成為此類扣費陷阱的受害者。
如何防范這些網絡“坑老”騙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guī),織密織牢法網,是代表們的普遍共識。
在方燕看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網絡消費行為有一定規(guī)范,但針對老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細化條款存在缺失。對于直播間情感綁架式營銷、微短劇自動扣費等新型網絡陷阱,法律定性和處罰標準模糊,導致難以精準打擊此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
方燕建議進一步細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在網絡領域的適用細則,明確網絡廣告發(fā)布規(guī)范,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并制定嚴厲處罰細則。要規(guī)范“先用后付”等特殊消費模式的合同條款,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防止平臺利用格式條款侵害老年人權益。此外,建議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增加網絡保護專章,明確老年人在網絡消費、社交、信息獲取等方面的權益以及網絡經營者、平臺的責任義務。
“要詳細規(guī)定各類網絡陷阱的定義、認定標準和處罰措施,為執(zhí)法司法提供明確依據(jù)?!狈窖嘌a充指出,還應健全網絡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強化網絡數(shù)據(jù)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加大侵犯老年人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齊秀敏建議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增設“誘導性消費欺詐”專章,并明確“坑老”騙局從重處罰的措施。此外,她提出相關部門應形成協(xié)同合作機制,綜合運用信息化、網絡化手段,實現(xiàn)電信網絡詐騙線索實時互通,不斷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方法,針對直播帶貨、養(yǎng)生機構等重災區(qū),定期組織聯(lián)合執(zhí)法檢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耿福能表示,監(jiān)管部門要壓實平臺責任,加大對網絡直播內容以及對電商平臺“先用后付”等各類誘導性功能的監(jiān)管力度,避免讓老年人落入各類消費陷阱。同時,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從家庭、社區(qū)等多方面加強對老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幫助他們提高識別虛假內容的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